坚持以“帮助中小企业实现网络营销化”为宗旨
专精特新申报条件(一)基础指标(必须同时具备)1.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3年(含)以上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,企业经营状况良好,财务制度健全,主导产品(技术)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,且进入市场(技术运用)上。
为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走“专精特新”发展之路,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《山东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培育方案》(鲁非公组发〔2022〕1号,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现就《方案》有关内容解读如下:一、出台背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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